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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余市银河园老年服务中心入住须知

发布时间:2018-10-16 点击量:1202

1、适合过集体生活。

2、坚持自愿的原则,必须是老人有入住公寓的真实意愿,他人不得有强迫行为,能适应过集体生活的长者。

3、提供以下证件:身份证及1寸登记照片两张,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4、近期健康体检单(肝功、乙肝两对半、心电图、血常规、胸透等)。

5、须委托新余户口或常住新余的亲属做担保人,监护人年龄在六十岁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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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790—6960966、6960967

地址:新余市城北沿江路(第四医院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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